近日巩义、新乡、安阳、鹤壁、洛阳、商丘、信阳、安阳发布了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年河南中招考试时间为
6月22日—24日
8月20日前
中招录取工作结束
目前郑州中招政策还未发布往年郑州发布时间约为5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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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巩义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巩义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巩义市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具有巩义市常住户口,在巩义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社会类其他考生。二、考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合并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招办组织考试,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阅卷,基础教育科组织录取。(一)报名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巩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二)命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考试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分为两部分,过程性评价和统考,初一、初二过程性评价满分30分,初三统考满分70分,按照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四)阅卷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网络统一阅卷,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确保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五)考试成绩基础教育科负责将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到考生毕业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给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三、录取(一)志愿设置及填报规则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七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面向全省招生)两个、巩义市提前批次(面向巩义招生)两个、巩义市普通批次(面向巩义招生)三个。1.省提前批次为: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2.面向巩义的两个提前批次为:第一批次: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体育特色班、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音乐特色班、巩义中学美术特色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日;第二批次: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音乐美术特色班、巩义市第三高级中学体育特色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6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3.面向巩义的三个普通批次为:第一批次: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巩义中学;第二批次: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巩义市第三高级中学;第三批次:巩义市京师杜甫高级中学。录取时间为7月20—30日。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任意一批、任意两批或三批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填报时3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时,2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二)录取原则及办法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巩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的录取。巩义市提前批次的录取依据《巩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巩义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面向巩义招生录取分批划线分批录取,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统招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还相同时则按综合素质评定A、B、C、D等级高低排序。第一批次: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巩义中学,实行按中招成绩平行分配生源的招生办法。第二批次:参加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巩义市第三高级中学,实行按中招成绩平行分配生源的招生办法。第三批次:参加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巩义市京师杜甫高级中学,按照考生志愿填报和中招成绩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录取时间为7月20—30日。基础教育科印制录取通知书,各初中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各高中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准考证和新生录取花名册安排学生报到。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三)分配生的录取1.接收分配生的高中为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和巩义中学。2.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巩义市所有初中学校。3.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4.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认定条件:在巩义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连续三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中途无休学转学行为,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符合分配生条件学生的名单在校内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名单在公示结束后上报基础教育科。5.分配生的认定办法:分配生的资格认定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进行,各初中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除取消考生享受分配生资格外,还要对书记(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6.名额分配办法:分配生数=(各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中招考试应届生总数)×各校中招考试应届生人数。7.分配生的录取办法: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仍并列时则按综合素质评定A、B、C、D等级高低排序。录取标准控制在录取学校统招线以下160分。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四、相关政策(一)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市教育局将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生源。(二)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五)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六)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高中、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中招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中招政策,严格执行中招规定,统筹做好中招考试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各高中、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一是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二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考生应认真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附件:1.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2024年巩义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4.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1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2日
上午
8:20—10:2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50—17:4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3日
上午
8:20—10:0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6月24日
上午
9:00—9:50
50分钟
生物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10:40—11:30
50分钟
地理附件22024年巩义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数
班数
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
1650
30
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
1870
34
巩义中学
1650
30
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
550
10
巩义市第三高级中学
550
10
巩义市京师杜甫高级中学
550
10
合 计
6820
124
附件3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附件4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4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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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全面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健康协调科学发展,创建“阳光、有序、和谐”的招生环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024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一)普通高中原则上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5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当地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二)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二、报名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市、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随当地初中学校报名,也可以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户口本、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到当地教育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三、考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新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各考区组织评卷和录取。2024年我市中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八年级考生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分值见下表。
(点击查看大图)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10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美育成绩以等级呈现,列入综合素质评定,2024年中招成绩满分为730分。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在中招录取时使用,无生物、地理成绩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含新乡市外国语学校、铁路高级中学)在生物、地理成绩C等(含C)以上报考学生中录取。四、志愿设置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类别的考生,需按照报名所在地教育局设置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如下:
志愿批次
招生学校
类 别
范围
省提前批
招生学校由考生在“河南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面向全省
市提前批
河师大附中
市级宏志班
面向全市
新乡市第一中学、新乡市第二中学、田家炳高级中学、新乡市铁路第二中学、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新乡市第七中学、新乡市第十二中学、新乡市铁路高级中学、河师大附中、新乡市太行中学(原一中实验学校)、新乡市金龙学校、新乡英才学校、新誉佳高级中学、新乡天立高级中学
体育类
面向市区
新乡市第二中学、田家炳高级中学、新乡市铁路第二中学、铁路高级中学、新乡市太行中学(原一中实验学校)、新乡市金龙学校、诚城卓人学校(原河师大附中双语学校)、新乡英才学校、新乡冠英高级中学、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新乡天立高级中学
艺术类
面向市区
第一批
新乡市第一中学、河师大附中、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新乡市第二中学、新乡市铁路高级中学、平原外国语学校(100人)
公办普通类
面向市区
第二批
田家炳高级中学、新乡市第十一中学、新乡市第十二中学、新乡市铁路第二中学、新乡市第七中学、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新乡市第四十五中学、新乡市工业学校普职融通班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公办普通类
面向市区
第三批
河师大附中中英、中韩国际班
公办普通类(收费)
面向市区
新乡市太行中学(原一中实验学校)、新乡市金龙学校、诚城卓人学校、新乡英才学校、新乡冠英高级中学、新乡市新誉佳高级中学、新乡市新鼎高级中学、新乡市辅豫实验高级中学、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新乡育才高级中学、新乡天立高级中学、新乡市开达学校、新乡市永宏高级中学、新乡工程学院附属学校(原河师大附中实验学校)
民办普通类
面向市区
以上志愿设置中省提前批“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面向全省招生;市提前批“河师大附中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及第一至三批志愿面向市区招生。五、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在各批次录取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如遇成绩并列超出招生计划,先按并列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仍存在并列超计划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第二批次为7月13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始中招录取工作。7月15-16日,市县级提前批次集中录取;7月20-30日,市县级普通批次录取;各县(市)规范录取程序,按照先录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顺序进行;8月3-6日,全市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省提前批志愿的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市的招生录取。(二)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进行,采取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下一批志愿学校以及征集志愿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及无生物、地理成绩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三)分配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政策。全市优质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市区的“分配生”比例,按照市一中、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河师大附中、市二中、铁路高级中学统招计划的6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初中学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60分以内,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初中学校未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在所有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和剩余计划再次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学生、回原籍报考的外地初中毕业生,以及中途转入学生一律不享受本市分配生招生政策(当地人才引进、部队换防等政策明确规定应安置子女入学情况除外)。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四)特长生的录取。通过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提前批志愿,按照报考志愿、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录取。(五)宏志班的录取。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 号)执行。各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考生相关证明上传省高中阶段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经教育局复审通过后,方具备报考资格。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六、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五)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 〔201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 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最终以省教育厅反馈名单为准。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执行。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人事、卫生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市)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打印出《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到当地教育局指定的审验点进行审验。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材料,5月7日前报新乡市军分区政治处审核。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方案,明确校长为招生第一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三)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当地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四)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1.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高中学校与考生提前签约,违规圈占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2.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民办高中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审批的每生/年或每生/期收费,不得跨年度收费。4.规范学籍备案。考生应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5.加强招生督查。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中招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及时制止;对违规违纪招生现象要严厉查处;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复查、投诉要及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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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阳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为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安阳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就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中招考试的文化课考试安排
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2日至24日进行,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其中,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
二、除文化课外,其他科目如何考?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研〔2024〕80号)实施,按满分10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以初中学校为主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中招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有哪些?
6月5日前:印发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部署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温馨提示:涉及招生计划、志愿设置方案、志愿填报安排等具体工作的招生工作文件,后续将以县(市)、市区为单位分别印发解读);
6月22-24日:中招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
6月25日:开始组织中招考试评卷;
7月10日前:在省中招管理系统完成分数登记;
7月12日:省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等提前批次志愿开始录取;
7月15日:市宏志班等提前批次开始录取;
7月20日:普通批次志愿开始录取;
8月20日:中招录取工作结束。
四、中招考试命题的方向是什么?
各学科命题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五、考生如何报名?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zs.jyt.henan.gov.cn)上进行。考生登录密码和准考证号是考生登录平台的重要凭证,用于报名、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录取查询全过程,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普通高中的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的录取根据志愿批次和顺序依次进行,录取顺序为提前批志愿、批次志愿。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
学生被录取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
七、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怎样补录?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补录学生。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经主管教育局同意,组织未录满计划的普通高中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对象是未被录取、且总成绩在辖区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在批次志愿录取结果公布后1周左右通过主管教育部门网站等渠道发布。
八、分配生政策
分配生政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各县(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到教育局政策性招生录取的学校上学,没有进行择校;②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学籍连续保留三年,且学籍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册;③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择校生和转学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九、宏志班招生政策
市第二中学宏志班今年继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对象为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宏志班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
通过宏志班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市提前批志愿报考市第二中学宏志班志愿,如不填报,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十、严控中招政策性加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十一、如何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认真贯彻教育部及我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落实安阳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20项禁止”要求,在报名、考务、阅卷、录取等重点环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要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是严格落实公示监督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等,均要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十二、如何了解下一步的具体招生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栏,集中公布招生政策及各学校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各初中学校也将组织好毕业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习中招政策,指导、服务好学生填报志愿、升学等具体工作。
2024年鹤壁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一)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浚县、淇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含鹤壁市高中中美国际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三)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浚县第一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它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水平的学生。
二、志愿设置
(一)全省提前批次。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二)市区本地批次。
第一批次: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本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鹤壁市第一中学、鹤山区高级中学、鹤壁市综合高中,本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第三批次录取。
第三批次:鹤壁市育才学校、鹤壁市淇滨高级中学、鹤壁科达学校、鹤壁市鹤高中学、鹤壁邶大培文中学、鹤壁市安博高级中学、鹤壁市清华园实验学校、鹤壁市毛坦高级中学、鹤壁市高中中美项目班(国际班),本批次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
(三)浚县、淇县普通高中志愿批次设置由两县确定。
三、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15日8:00至6月17日23: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gzzs.jyt.henan.gov.cn)。报考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定选合格,报考宏志班的考生须经资格认定。
四、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
(一)录取办法
(1)确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志愿考生中招成绩,按照本地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确定生物、地理学科录取等级。报考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浚县第一中学,生物、地理学科等级均须达到C等级。
(3)录取程序。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志愿考生中招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顺序进行。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录取下一批,同一批录取时,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按照统招生、分配生、特长生顺序录取。在各批次录取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如遇中招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生计划,按并列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三科总分再次出现同分,一并录取。
(二)分配生和特长生录取
鹤壁市高中和鹤壁市外国语中学面向市区招收分配生,具体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鹤壁市第一中学、鹤山区高级中学、鹤壁市综合高中、鹤壁市育才学校等6所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浚县、淇县分配生和特长生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由两县确定。
五、报到入学
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也将分别在录取学校和毕业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录取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录取结果。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通知书和报到。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且不能参加补录。
六、补录
若个别高中学校因报考人数少或部分被录取考生不报到而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且空缺计划超过招生计划的5%时,将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被录取但因不按时报到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若所有普通高中均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补录结果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报到。
七、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要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市、县、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二)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省、市中招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其示范性高中称号、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惩处。
(四)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五)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可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六) 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1.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 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资格,对证明材料一律审查原件,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加分照顾对象名单。同时,各初中学校要指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时正确申请照顾加分条件。未在系统中提出加分申请的,录取时不予认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初中学校上报加分照顾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七)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县区或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区和初中学校要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二)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包括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并对招生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九、组织实施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浚县、淇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两县要制定详细具体的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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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为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中招问题解读如下:
一、中招文化课考试时间是什么?有哪些科目?
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2日至24日进行,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二、除文化课外,其他科目如何考?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以及信息技术考试。我市2024年按照体育100分、实验操作30分及信息技术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2024年我市中招考试满分总分值为745分。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中招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有哪些?
7月15-16日,市提前批次集中录取;
7月20-30日,市普通批次录取;
8月3-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
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六、普通高中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普通高中的录取根据志愿批次和顺序依次进行,录取顺序为市提前批志愿、市第1批次志愿、市第2批次志愿、市第3批次志愿。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
学生被录取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
七、如何补录?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补录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仍未被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学校信息将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和“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八、分配生有哪些资格条件?
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①学籍在注册学校且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②分配生中招报名第一志愿必须为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并且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有效。③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九、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是: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的,照顾10分。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具体可参照《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十、如何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二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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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分级负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协调,市、县(区)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全省中招考试方案、试题命制、试卷印刷,指导和监督各地考试录取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本地中招语文、数学等九个学科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基础教研部门负责本地中招阅卷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中招考生报名、照顾对象资格审核、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二)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范围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跨县(区)招生。(三)阳光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主流媒体、致家长一封信和家长会等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计划、志愿设置及填报、录取原则、录取办法、享受奖励照顾的考生名单、咨询、举报及申诉渠道、民办高中及市一高举办的“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的收费标准等),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有关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考录办法(一)招生范围各县所属的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体局所属的普通高中,以及市一高举办的“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市一高举办的宏志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二)报考办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三)志愿填报1.志愿设置。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批次志愿、普通批次志愿。提前批次志愿,一是指省提前批次志愿,即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省提前第一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省提前第二批次)。二是指市提前批次志愿,即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举办的宏志班;经市教体局批准,具备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招收的体育特长生。普通批次志愿设置两批,每批次设置两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志愿为民办普通高中及市一高举办的“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2.志愿填报。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可一并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和普通批次志愿,也可只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或普通批次志愿。在填报省提前批次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在填报市提前批次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填报普通批次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某一批次志愿。经定选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批次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或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通过足球专业测试的考生,才可填报省提前批次的校园足球实验班志愿。经体育特长生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可填报市提前批次的体育特长生志愿。只有通过宏志生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填报宏志班志愿。全市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8:00。填报时间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无法再填报或修改志愿。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特别是民办高中及市一高“中韩国际班”“中澳国际班”的收费标准精准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并指导考生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慎重选报志愿,正确填报志愿,防止漏报和错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本人意愿,限制、强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由初中学校(报名点)统一打印出《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在上面签字,学校统一收缴,备案留存。考生及其家长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四)命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五)考试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供普通高中录取时使用。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按照满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实施。2024年中招总成绩满分为730分。我市生物、地理成绩等级划分比例:根据考生生物、地理两门学科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别划定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每门学科等级占考区(每个县为一个考区,三区和市直视为一个考区)内考生人数比例分别为:A等级30%、B等级40%、C等级28%、D等级2%。(六)阅卷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2024年我市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市区阅卷工作由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县阅卷工作由各县基础教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教体局要全力做好网上阅卷条件保障工作。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七)成绩发布及复核7月8日8:00,考生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领取中招考试成绩单。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8日下午18:00前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三区及市直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复核,各县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汇总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只核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试卷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到有关初中学校(报名点),考生到初中报考学校(报名点)查询。7月10日18:00,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发布中招成绩。考生可以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查询。(八)录取1.录取原则。全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生报考志愿、生物地理成绩等级、中招成绩,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生物、地理两门学科成绩达不到C(含C)以上等级的,不能被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市区、县为单位分别划定,市区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划定,各县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划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标识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2.录取办法。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分批依次进行。首先进行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次的录取,其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面向全省招生的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我市的中招录取工作。市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5—16日。市提前批次宏志班和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按照招生计划、考生中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宏志班的录取,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特长生的录取,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已被市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批次的录取。普通批次的录取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30日。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均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如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报有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但分数线需提高10分,并按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从2025年起,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报有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直接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不再提高10分。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扶贫专项计划生。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6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个别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一录取。分配生的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扶贫专项计划生的录取分数线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权县两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县(区)的扶贫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分数线以下60分内,并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扶贫专项计划没有完成,剩余的计划转录统招生,面向该高中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一录取。扶贫专项计划生的录取只对考生的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可以面向招生范围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3—6日。各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统一集中进行,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三、相关政策(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全市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的分配生比例均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努力使每一所初中学校都能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初中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可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初中学校要按照《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4〕72号)要求,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妥善保管相关佐证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漏报、错报等现象发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我市参加中考。(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七)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教育机会公平,今年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即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民权县两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2%的招生计划,面向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定向招生,以县(区)为单位集中使用。各县(区)务必于6月7日前将符合扶贫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从2025年起,不再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扶贫专项计划。(八)建立健全招生考试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初中学校(报名点)须组织广大考生认真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毕业学校(报名点)留存。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部门的形象,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维护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为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体局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胜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基教、体卫艺、纪检监察、教育考试中心、基础教研室等相关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安全保密、监考、评卷、巡考等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中招考试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电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中考期间,各县(区)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一是严肃招生纪律。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体育特长生除外);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二是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三是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材料)备案制度。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材料)不得发布。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高收费项目和学校要提前告知考生收费标准。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择校费、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五是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要加大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调查核实举报投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三)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370—3220946投诉举报电话:0370—3202116附件:
附件2. 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4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签字确认。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承诺人: 准考证号:监护人:年 月 日商丘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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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羊山新区教育体育局,局属有关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录取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要在省、市规定的招生政策范围内制定招生方案,负责本县区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一)招生计划编制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职普结构,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招生计划审定后统一下达。(二)报名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信阳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制定市级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网上评卷和录取工作。信阳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中招文化课考试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考生资格审查、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分配生资格审查、网上评卷及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羊山新区负责本考区的考务组织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招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元/生、考务费4元/生/科(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八年级考生每生应交费18元,九年级考生每生应交费38元,收费工作由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上交市级的费用和账户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体办基〔2024〕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由县区和初中学校妥善保管,存档备查。(三)考生资格审查一是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汇总,要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分配生资格审查。考生必须符合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方可具备当地分配生资格。各县区要按照分配生政策要求合理制定本辖区的分配生政策。对符合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所在考区教育(体育)局中招办审核备案。三是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查。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向初中学校提供需要审查的有关材料,各初中学校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甄别材料真伪,严防弄虚作假。
(四)命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五)考试2024年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试成绩按照各县区参加考试人数由高到低的比例进行划分:A等级15%,B等级40%,C等级40%,D等级5%。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的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按照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满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六)志愿填报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志愿共分六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分为2个批次;市级分4个批次(志愿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市级第一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市级其他三个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录取时考生的第一志愿优先,凡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5日。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光盘。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通过“高中招生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的,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志愿是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各县区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全称、代码、招生计划、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招生热线等有关招生政策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考生被录取后须到被录取学校就读。
(七)阅卷高质量的网上评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网上评卷工作在市中招办统一指挥下,由各县区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指定学校承担文化课评卷工作任务。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科目评卷工作由各县区中招办制定评卷办法、评卷细则,单独组织实施评卷,成绩由县区统计汇总后按比例进行等级划分,随中招文化课成绩一并上报。今年开始地理、生物科目等级成绩不再纳入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作为初中学业水平合格的参考依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选聘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非毕业年级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同时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网上统一评卷组织管理按照《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八)成绩发布及复核7月7日,市中招办将合成后的中招成绩下发到所在县区中招办,由各县区中招办将中招成绩分别发放到辖区初中学校对考生公布。对文化课成绩存有异议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由所在初中学校按要求格式登记考生信息报县区中招办,县区中招办应于7月8日17:00前将汇总后的考生信息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上报至市中招办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市中招办将在7月9日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文化课科目复核。复核试卷仅限于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成绩出现问题的复核结果反馈到考生所在县区中招办。7月10日,全市统一公布中招成绩,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成绩查询。(九)录取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发档,招生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把关,市中招办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市中招办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分别划定中心城区和各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3、分配生录取原则。分配生的录取必须在批次志愿录取时一次性招录完毕,并且只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4、同分录取原则。考生中招成绩、生物、地理等级成绩是普通高中同分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首先按照生物、地理等级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生物、地理等级成绩也相同,则先录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含信阳市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5、省提前批录取批次安排省提前批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招生文件执行,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参加省提前批录取考生可自主填报二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我市的招生录取。
6、市级录取批次安排我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部署统一进行,参加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时间如下:
第一批录取学校(11所):信阳高级中学(含北湖校区)、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罗山县高级中学、光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新县高级中学、商城县高级中学、潢川县高级中学、潢川县第一中学、淮滨县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录取时间7月20日—23日。
第二批录取学校(15所):信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息县第一高级中学、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信阳市第六高级中学、罗山县第二高级中学、罗山县楠杆高级中学、罗山县莽张高级中学、光山县第一高级中学、光山县第三高级中学、光山县马畈高级中学、新县第二高级中学、商城县观庙高级中学、商城县上石桥高级中学、商城县达权店高级中学、淮滨县第二高级中学。录取时间7月24日至7月25日。
第三批录取学校(15所):信阳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信阳市第五高级中学、信阳市第十高级中学、信阳市第七高级中学、平桥区实验高级中学、罗山县涩港高级中学、罗山县周党高级中学、光山县文殊高级中学、新县千斤高级中学、商城县丰集高级中学、商城县钟铺高中、潢川县春申中学、潢川县双柳高中、淮滨县第一中学、息县第二高级中学。录取时间7月26日至7月27日。
第四批录取学校(26所):信阳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较高收费)、信阳市浉河区新时代学校(民办)、信阳市浉河区体艺高级中学(民办)、宋基信阳实验中学(民办)、信阳正能外国语学校高级中学(民办)、羊山新区仕源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民办)、平桥区城阳新城高级中学(民办)、信阳市平桥区新时代学校(民办)、信阳市平桥区恒志高级中学(民办)、信阳市平桥区淮河高级中学(民办)、信阳市平桥区翰林学校(民办)、信阳市平桥区东方高级中学(民办)、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民办)、罗山县衡水高级中学(民办)、罗山县兴华学校(民办)、罗山县宝城外国语学校(民办)、光山县高级中学(民办)、光山县光辉学校(民办)、新县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商城县第三高级中学(民办)、潢川县黄冈实验学校(民办)、潢川县行知高中(民办)、淮滨外国语学校(民办)、淮滨县滨城学校(民办)、淮滨县新时代学校(民办)、息县濮淮高级中学(民办)。录取时间7月28日至7月29日。
(十)录取有关要求1、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志愿进行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2、录取学校应按市中招办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次择优录取。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高中招生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要按照信阳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向考生发放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印制,各学校自行印制的录取通知书需要向市、县中招办备案。4、考生征求志愿安排在7月31日—8月2日进行,各县区组织未完成批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定征求志愿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中招办备案。未被录取和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志愿时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补录时间安排在8月3日—8月6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二、相关政策(一)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有分配生招生计划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区、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二)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三)坚持属地招生原则。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在本县域内进行,市区的普通高中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进行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多样化发展,但不得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外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除外)。省、市将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招生秩序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中招政策性加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具体标准和要求参照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县区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照顾对象要严格执行其子女按照户籍所在地报考本县(区)高中的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信阳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2024年中招政策性加分情况审查表(见附件3),并自行到所在行政村、乡镇和乡镇派出所审核加章后交所在初中学校。所在初中学校初核基本信息后汇总交由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此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信息汇同属地卫健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表经各部门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属地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公示期过后所有照顾对象的材料县区教育部门至少要保存一年存档备查。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高中招生平台”志愿填报时进行网上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6月2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符合各类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将公示后汇总的考生花名册加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中招办留档备查,并由市中招办进一步统一公示。(五)严格规范公、民办普通高中审批。各县要严格民办普通高中的审批流程,严把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要求,对新审批的普通高中务必于2024年第二季度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标识码,招生方案需经县区研究同意报市中招办审批通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开始招生,6月份以后申报的只能在下一年度进行招生。(六)严格规范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测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授权各县区具体实施。5月下旬前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中招办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将合格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中招录取时,按照初中学业水平成绩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65%执行。特长生包括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应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活动或赛事,并获得前八名(持有证书)的考生;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应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以上教育、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艺术活动,并获得艺术三等奖以上(持有证书)的考生。特长生招生录取仍然按照属地招生的原则进行,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类型和录取办法,并报市中招办备案,遴选工作结束后对符合特长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无异议的特长生名单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所有特长生招生工作务于5月20日前全部结束,未按时结束和上报特长生的县区和局直普通高中学校视为本年度不招收特长生。凡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市中招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对县区和录取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取消下一年特长生招生资格。(七)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八)认真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九)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区和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免试英语听力成绩由市中招办在成绩合成时计算到考生英语成绩当中。(十)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1、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协议、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追责。2、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照顾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监督。3、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4、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各县区要依托“高中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查询、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项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为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市教体局调整了2024年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省、市招生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县级招生工作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严禁对外公布。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和改造力度,中招考试考场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考务组织、保密、监考、扫描、评卷、巡考、录取等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可参照高考规定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实行市级统筹协调,县区组织实施的办法。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全市中招考试方案,指导和监督各县区中招考试录取工作。信阳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中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个学科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驻教育(体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的全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县区要在2023年6月20日前全面开展一次中招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1、切实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和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2、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4、依托省中招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考生应认真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电子版考试承诺书从考生报名成功即生效,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毕业学校备查。5、加强对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消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因违反招生政策产生的学籍问题等不稳定因素和违规招生的学校,市中招办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同时消减当年或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责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撤回其办学资质,取消其招生资格。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严格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确保考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内容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中招办备案,未经批准随意发布招生宣传信息,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将追究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区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开通多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都能理解中招工作,支持中招工作。
附件:1.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2.2024年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3.2024年信阳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照顾对象审查表4.2024年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信息登记表5.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附件3-5.docx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分值
备 注
6月22日
上午
8:20—10:2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
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50—17:4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3日
上午
8:20—10:0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
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6月24日
上午
9:00- 9:50
50分钟
生物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10:40- 11:30
50分钟
地理
附件2
2024年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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